環差報告卻交地方審查
〔記者湯佳玲、陳彥廷、羅欣貞/綜合報導〕位在墾丁國家公園的後灣京棧飯店開發案,環評由中央環保署審查有條件通過,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卻下放屏東縣政府進行審查。環保團體昨批評環保署「放水」、也傷害國家公園;環團並發起「守護後灣陸蟹」連署,要求京棧另覓替代方案、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需負起保育責任。
環保聯盟屏東分會發起「守護後灣陸蟹」連署,要求京棧尋求替代方案,也要求墾丁國家公園負起保育陸蟹的責任。(屏東環盟提供)
卡車縱橫而過的痕跡,後灣陸蟹棲地近來被發現一片狼藉。(資料照)
環保聯盟屏東分會理事長洪輝祥表示,墾丁陸蟹有七科、三十九種,全球最具多樣性,而後灣又占了五科、二十一種。京棧所在地正是陸蟹棲息地,也是唯一未被道路切割的棲地。環保署環評有條件通過的條件之一是如果發現陸蟹洞穴少一半就得停止開發或營運,環差初審後也加註凶猛圓軸蟹母蟹下海產卵數量少了一半,就得停止開發或營運。
洪輝祥痛批:「這樣的環評是大風險,已預見必對生態造成衝擊,把物種多樣性架構在實驗性質,是物種、財團雙輸!」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表示,京棧環評案當時交由環署審查,是因認為對國家公園具有管轄權,但內政部依照《觀光發展條例》認定核准發照的單位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且於今年七月修法進一步釐清,只有觀光旅館才會由環保署環評,一般旅館則由地方縣市政府環評。京棧屬於一般旅館,所以才會交由屏東縣政府審查環差。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生態中心主任朱玉璽認為,環保署接受內政部的認定、將環差審查權釋出,「對國家公園是個很大的傷害」。墾管處人員回應說,環評雖然有條件通過,但開發計畫仍須經國家公園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查,若陸蟹數量降至原有一半以下,京棧須依復育計畫內容復育到原有數量,才能再開發或繼續營業。
屏縣環保局長林雅文表示,尊重環評委員的權責,沒有預設立場。
京棧飯店籌備技術總監陳添進表示,將結合社區生態旅遊,讓陸蟹也成為飯店周遭的特色。因此除了陸蟹的數量條件,與陸蟹息息相關的地下水,京棧也將進行水質、水量監測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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